摘要:项目制作为政府科层制环境中的重要治理工具,已在组织特征、与科层制的互动关系过程方面受到学界重视与研究。但是,由于缺乏对项目制的边界及其演变的关注,使得相关研究难以提升空间视角与生态学意义的精确度。为发展这一取向,本文借用了安德鲁·阿博特的边界过程理论中的三个解释机制(衔接多个事项领域的联结机制、梳理与筛选事项的纳入/排除机制、运用制度手段的合法化机制),及其生成的两类边界现象(从时间上较早、区分性较松散的原初边界到时间上较晚、区分性较固化的正式边界),并以L区的“社区民生”项目运作为例,说明这三个解释机制在政策设计、“报项目比赛”、区纪委专项检查和制定负面清单的复杂过程中,使得原初边界经由生产、异化与质疑,逐步迈向了正式边界。
关键词:项目制;科层制;边界;生态学
文章来源:《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6期。
作者:孙宇凡,中山大学(中国台湾)哲学研究所;
蔡弘,安徽建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研究问题
究竟是在关系过程中,跨过哪个临界点,项目制与科层制发现了冲突?究竟跨过哪条分界线,两种制度间发生了转化?由此,关系过程的互动变成了以边界(boundary)为中心的地缘政治式想象,既需要思考两种制度的特定运作过程,也要找到其运作的边缘轮廓与四至范围。因此,作者将研究问题提炼为:引入公众参与、围绕“小事、急事、难事”的项目管理制度,如何在从科层制生态环境中迸生与演变呢?这样的项目制与科层制关系又如何影响了后续的廉政风险与再制定负面清单等制度后果呢?
二、分析框架
边界视角能够进一步将这种空间、关系、时间三者结合起来,一并考察项目制治理方式。一方面,边界本来就是关系性概念。边界已经预设了复数的对象,并使自身处在临界的位置。另一方面,边界的空间并非在时间上恒常固定的,而是历时可变的。如同在生态环境中的人与自然边界,尽管在一定阶段具有相对固定的边界,但随着阶段演进,边界又会被打破、重构、异化甚至再固定。因此,上述谈及的项目制持续扩张或转化的后果,可能并非在项目制设计之初便预定不变,而是随着项目的开展而重新“疆域化”。
将阿博特的边界过程理论带回到项目制边界研究,既有利于经验观察与分析,也有利于再反思与补充理论贡献:第一,边界过程理论意味着分析项目制向科层制扩张、冲突或收缩的过程中,通过联结哪些领域、纳入/排除了哪些事项,又是通过什么样的合法化过程,将这些纳入/排除事项予以固定下来。同时,边界作为关系性概念,不仅要关注项目发包一方的运作,也要关注基层抓包一方的运作。因此,这一概念能够将迫使项目制研究更为具体和精确。第二,边界过程理论意味着不再把上述综述中关于项目制的特征看成预先设定的。例如,不能仅依据文件规定和个别官员意志便将其边界所圈出来的项目制范围与特性看成正式边界,而是只能视其为原型边界。这些边界还是有可能在行动者的诠释与资源动员过程中被再次地纳入/排除,以形成新的正式边界。(详见图1)
图1 阿博特的边界过程理论与项目制过程的衔接
(资料来源:作者自制)
为了说明项目制在科层制之中的边界性议题,文章选择S市L区于2015年初推行的“社区民生”改革的项目管理经验作为考察案例。这一改革的初衷是以“居民点菜、政府买菜”的方式,形成以社区作为项目申报方,由区级政府以项目发包的方式,直接响应迫切性公共产品需求的财政投入与运作制度。
三、研究结论和讨论
文章以“边界”为出发点,展现一个时间上有曲折的、空间上可划界、关系上有变异的项目制叙事,从而打开这一制度作为科层制治理工具的另类思考,摆脱主流的关系过程中的界线模糊问题。总体而言,文章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理论推进:第一,为边界理论详述。本文并非照搬阿博特的理论,而是由项目治理来丰富其中尚未被充分类型化的边界过程部分,包括边界生产、异化与质疑。第二,为现有的项目制研究引入边界理论。如上所述,边界并非项目制研究中的重要议题,这使得研究项目制的学者往往缺乏制度空间细节的敏锐度,例如:跨过哪个资金额度、哪些流程或主体,将影响项目制在科层制中的制度空间,产生互动冲突或转化融合。因此,本文将阿博特的边界过程理论引进至项目制研究,将能够有利于学者进一步挖掘被忽视的经验细节。
文章来源:http://kns.cnki.net/kns/brief/default_result.aspx